加入日期: | 2006.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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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6.06.20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土地開發(fā)中心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琶洲PZB09-2地塊外電工程已具備施工條件。現(xiàn)對本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 建設單位:廣州市土地開發(fā)中心
二、工程名稱:琶洲PZB09-2地塊外電工程施工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琶洲PZB09-2地塊
四、工程范圍:琶洲PZB09-2地塊外電工程施工
五、招標內容: 工程總造價約500萬元,其中:
(1)從赤沙站新敷YJV22-8.7/15kV-3*300電纜至琶洲PZB09-2地塊北塔2#專變高壓室;從赤沙站新敷YJV22-8.7/15kV-3*300電纜至琶洲PZB09-2地塊北塔1#專變高壓室;電壓等級10KV;不含專用變壓器及高壓空調機。
(2)進入上述地塊開關房之前的相關設備。
(3)與以上工作內容相關的各項工程(不含琶洲PZB09-2地塊紅線范圍內的相關土建工程)。
六、承包方式:按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和有關設計圖紙資料及說明,投標人根據工程現(xiàn)場實際情況、工程性質、工程特點等要求,由中標人對以上招標范圍包送電方案和委托施工圖深化設計、包報供電部門審批手續(xù)及其費用,包向公安、市政、規(guī)劃等各部門辦理相應的電纜溝、市政路面開挖的報批等相關手續(xù),包施工、包路面修復、包路面下穿管施工、包質量、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調試和聯(lián)合調試、包協(xié)調各方面關系、包驗收通過、包因驗收不能通過所需要發(fā)生的整改費用,根據工程量清單格式,采用招標圖紙總價包干的方式進行承包。
七、工期:委托設計、報建、施工、驗收總計工期不得超過50個日歷天
八、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九、報名時間:2006年6月19日~2006年6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十、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十一、聯(lián)系人:廖先生 電話:***
十二、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的條件為:
(1)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 具備10KV及以下《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
(3) 具有在廣州地區(qū)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施工企業(yè):
A、送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資質或以上資質;
B、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或以上資質;
(4) 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guī)等不良記錄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不準參加同類工程的投標及施工的企業(yè),如仍在受罰期內,不準參加本工程投標;
(5) 具有有效的《廣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登記備案證書》;
(6)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 企業(yè)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yè)、企業(yè)財產被查封或凍結或者處于破產狀態(tài)的,不允許參加本工程;
(8) 企業(yè)參與了本項目的設計、前期、招標及監(jiān)理工作,不允許參加本工程投標;
(9) 企業(yè)近三年內(2003年6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同類工程(同類工程指10kV等級或以上的送、變電工程,須提供填報項目的①中標通知書或業(yè)主證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驗收證明,或由業(yè)主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三者缺一不可);
(10) 擬委派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或建造師要求:具有相應級別的項目經理,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造師。項目經理或建造師必須符合穗建筑[2003] 11號文的規(guī)定。且近3年內(2003年6月1日至今)曾任項目經理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質量合格的同類項目業(yè)績(同類工程指10kV等級或以上的送、變電工程,須提供填報項目的①中標通知書或業(yè)主證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驗收證明,或由業(yè)主出具的已完工證明,三者缺一不可)。投標項目經理(或建造師)等三類人員具備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原件備查);
(11)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已在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備案;
(12) 本招標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的報名。
十三、提交資料:(投標報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必須按以下順序并用流水頁碼編制裝訂成冊)
12.1 投標申請報名資料目錄;
12.2 投標申請公函;
12.3企業(yè)法人代表證明書及具法人簽名或簽章的對參加本工程投標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權書(原件);
12.4資格預審合格的證明材料;
12.5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
以上各項資料須按順序排列打印目錄,裝訂成冊。(報名申請表不需裝訂);
十四、本次招標工程采用資格預審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當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超過12家,則按隨機抽取的方式抽取12名作為正式投標人;當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大于等于5家且小于等于12家,則取全部為正式投標人;當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不足5家,則依法重新招標。
十五、根據穗建筑[2003]103號文編制投標限價,投標限價于開標24小時前書面通知投標單位。
十六、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如發(fā)現(xiàn)不實或隱瞞、虛報的,招標人有權取消該企業(yè)報名資格。
十七、接受投標報名單位的職責:對投標報名單位進行登記以及記錄投標報名情況;與投標單位相互簽收,確認投標報名資料(包括原件核查確認表)后,投標報名單位自備資料袋將投標報名資料密封;將投標報名登記表、投標報名記錄情況及密封的投標報名資料交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審。
十八、接受投標報名的單位、投標單位在投標報名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憑投標報名情況的書面確認的記錄向招標監(jiān)督部門反映。
廣州市土地開發(fā)中心
附件:
資格預審資料一覽表
序號 |
項 目 內 容 |
合格條件 |
備注 |
1 |
投標申請報名資料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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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自定 |
2 |
投標申請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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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自定 |
3 |
企業(yè)法人代表證明書及具法人簽名或簽章的對參加本工程投標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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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自定 |
4 |
報名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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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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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備10KV及以下《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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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質等級證書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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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guī)等不良記錄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不準參加投標及施工的企業(yè),如仍在受罰期內,不準參加本工程投標。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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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具有有效的《廣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登記備案證書》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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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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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業(yè)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yè)、企業(yè)財產被查封或凍結或者處于破產狀態(tài)的,不允許參加本工程。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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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業(yè)參與了本項目的設計、前期、招標及監(jiān)理工作,不允許參加本工程投標。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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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業(yè)業(yè)績符合要求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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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擬委派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或建造師符合要求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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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已在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備案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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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招標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的報名 |
符合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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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十六項必須同時符合并提供原件核對才能通過。資審委員會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并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