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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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7.16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豐樂路下穿大沙東隧道工程:起于黃埔東路以北約250米,止于大沙北路,全長約800米。主要工程為下穿大沙地西路的隧道,為城市主干道 |
1.1 招標目的
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tǒng)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豐樂路下穿大沙東隧道及文沖中路工程勘察設計。
1.2.2 工程位置:廣州市黃埔區(qū)。
1.2.3 工程范圍:
(1)豐樂路下穿大沙東隧道工程:起于黃埔東路以北約250米,止于大沙北路,全長約800米。主要工程為下穿大沙地西路的隧道,為城市主干道。
(2)文沖中路工程:南起黃埔東路,北至護林路,規(guī)劃寬度26米,全長約1400米。
1.2.4 規(guī)劃用地文件: 。
1.2.5 項目批準文件:穗發(fā)改城〔2009〕129號。
1.2.6 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
1.2.7 投資總額:
(1)豐樂路下穿大沙東隧道工程:人民幣 建安費約16040 萬元(最終以市建委評審通過后的初步概算為準,按實結算)。
(2)文沖中路工程:人民幣 建安費約5000萬元(最終以市建委評審通過后的初步概算為準,按實結算)。
1.2.8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要求。
1.2.9 合同范圍:(1)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
(2)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工程測量、管線探測等,并編制勘察報告。
(3)工程設計: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編制工程概算、施工圖預算,及后續(xù)服務等。設計內容含道路、橋隧、排水、照明、綠化、交通工程及交通組織設計等。交通流量分析及預測、管線綜合設計由業(yè)主另行委托專業(yè)單位完成。
1.2.10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2009 年 10 月,竣工日期為 2010 年 6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 無 。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fā)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中標無效。
1.4 投標資格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公用行業(yè)(道路、城市隧道)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和綜合類甲級工程勘察或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 資質證書。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yè)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yè)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在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備案。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須由副職或以上領導擔任本項目總負責人***
1.4.6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1.4.7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yè)負責人***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fā)出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最后2個工作日),申請人必須由項目負責人***
1.5.1.1項目負責人***
1.5.1.2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未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yè)可用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代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從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5 投標報名費人民幣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fā)票。
1.5.1.6 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 元,由收款機構開具發(fā)票。
1.5.2 如果招標代理機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據(jù)此,申請人可獲得延長2個工作日補充完善,重新提交資料。
1.5.3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報名,或者向監(jiān)督機構投訴。
1.5.4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后,請派人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廣東省數(shù)字證書認證中心的CA USB Key數(shù)字證書(咨詢電話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標人能使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設計遠程評標服務系統(tǒng)傳送電子投標文件。
1.6 現(xiàn)場考察和投標截止時間
1.6.1 集合時間: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點: 另行通知 。
1.6.3 投標截止時間自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售出第一份招標文件之日起計不少于30天。
1.7 費用
1.7.1 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 675 萬元。其中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5 %,方案設計費不下浮為人民幣 33.75 萬元,全部用于投標經濟補償,分配辦法如下:
給予評審排序第1名的投標人 6.75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20%);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標人 5.06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15%);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4至8名的投標人 3.38 萬元(約為方案設計費的10%);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如果投標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設計費支付給中標人。
[注釋] 工程設計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方案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階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復雜程度表。
1.7.2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 95 %,設計費浮動幅度為 下浮15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guī)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注釋] 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100%-方案設計階段的比例。設計費浮動幅度上下浮動不超過20%,由招標人在本公告中確定。
1.7.3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按照承發(fā)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投標時暫由投標人自行估
算工程量)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結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
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巖土工程勘探費用中標綜合包干單價為 按國家發(fā)展計劃
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20% 。
1.7.4 工程測量費用按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并下浮20%。
1.7.5 《項目建議書》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前期咨詢費用參照國家發(fā)改委(原國家計委)《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guī)定》(國計價格[1999]1283號)和廣東省物價局《轉發(fā)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粵價[2000]8號)的收費標準計算編制費并下浮20%。
1.8 工期
1.8.1 設計工期: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 30 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后 5 日內完成補充、修改,施工過程中每星期駐現(xiàn)場不少于1天。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收到發(fā)包人發(fā)出的進場通知起計 20 日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8.3 設計咨詢工期: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 12 日內完成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建議書批準后 15 日內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咨詢文件經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后 5 日內完成補充、修改。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9 其他事項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否 。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9.3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到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0號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統(tǒng)一購買后分發(fā)給投標人。投標人可通過選擇satellite(衛(wèi)星圖象)觀察本項目的周邊環(huán)境。
1.9.4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1.10 交易服務機構
1.10.1 名稱: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設計監(jiān)理部)
1.10.2 郵政編碼、地址:***
1.10.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076
1.10.4 傳真號碼: 020-28866141
1.11 招標管理機構
1.11.1 名稱: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1.2 郵政編碼、地址:***
1.11.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208、28866214
1.11.4 傳真號碼: 020-28866203
1.12 監(jiān)督機構
1.12.1 名稱: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科技設計處)
1.12.1 郵政編碼、地址:***
1.12.2 電話(手機)號碼: 020-83124966
1.12.3 傳真號碼: 020-83124967
1.12.4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