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瀘縣財政局委托,依據(jù)《政府采購法》,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代理機構(gòu))采用詢價方式為瀘縣得勝鎮(zhèn)人民政府、瀘縣云錦鎮(zhèn)人民政府(采購人)采購兩輛公務車。
2. 參加報價的供應商(即報價人)應具備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車輛的資格,有能力提供所詢價的車輛并符合《政府采購法》供應商資格條件。
3. 愿意參加報價的潛在報價人請于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時前到采購中心現(xiàn)場報價,并交納報名資料費100.00元/份(人民幣大寫:壹佰元整)。
4. 供應商應按詢價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產(chǎn)品必須是最新出廠的產(chǎn)品,保證商品質(zhì)量并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交車前報價人應按有關(guān)規(guī)定無償為采購人辦理臨時牌照,并協(xié)助采購人辦理車輛保險等,并承擔相關(guān)費用,交車時提供產(chǎn)品的質(zhì)量、技術(shù)參數(shù)、技術(shù)標準及說明和必備的技術(shù)文件等資料。
5. 各報價人必須認真填寫“商品報價表”(內(nèi)容要求真實誠信,字跡清楚,不得有遺漏),所報價格是滿足詢價文件所有條件的價格(含運送、辦理臨時牌照等交付使用單位前的費用),各報價人所報價格不得高于其他對外銷售價,否則,采購中心將沒收該報價人全額投標保證金,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和影響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購相關(guān)網(wǎng)站予以曝光、向有關(guān)部門通報、報經(jīng)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后停止其參加瀘縣政府采購活動等處理。
6. 報價人在詢價會報到時向采購中心交納保證金: 現(xiàn)金2,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對未交納保證金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價權(quán)利。詢價會結(jié)束后,對未成交者的保證金當場退還,對成交者的保證金自動轉(zhuǎn)為履約保證金并在履行合同后無息全額退還。若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除保證金不予退還,還將按本次項目保證金兩倍的標準進行罰款:
(1)開始詢價后報價人撤回其報價文件的;
(2)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
(3)成交后不按規(guī)定簽訂合同的;
(4)簽訂合同后未能按時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的;
(5)以高于當期市場銷售價格報價、供貨的(如:隱瞞促銷優(yōu)惠不給予優(yōu)惠價格供貨等不誠信行為);
(6)有其它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行為,經(jīng)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查實的。
二、詢價原則:
本次詢價采用經(jīng)評審最低價成交原則,在滿足所有詢價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一家為成交人。
注:如成交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除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外,還必須向采購方繳納其成交報價與第二成交候選人報價的差價款。
三、合同簽訂:
詢價結(jié)束后,按《政府采購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成交人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四、交車時間:
交車時間與使用方銜接。
五、交車地點及方式:
免費送車到采購人指定的地點(在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交貨)。
六、付款方式:
車輛交付驗收合格后,由瀘縣財政局采購股憑乙方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單》、《政府采購合同》、《資金支付申請表》、《銷售發(fā)票》在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轉(zhuǎn)帳支付全部貨款。
七、售后服務:
提供詳細的質(zhì)量保證和售后服務措施及承諾。
八、遞交報價文件時間和方式:
各報價人于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時到瀘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現(xiàn)場遞交報價文件,報價文件一份(含公司資質(zhì)證明文件、報價函、報價明細表)。
注:報價文件的密封和標注
1、報價人應在報價文件的封面上注明報價人名稱、招標編號、項目名稱。
2、報價文件須用密封袋密封,所有密封袋的封口處應貼密封條,并加蓋投標人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左側(cè)膠裝)
附件:
1、采購商品明細表;
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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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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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號及參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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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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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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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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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本田C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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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本田適時四驅(qū)CR-V經(jīng)典版自動檔2.0(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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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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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得勝鎮(zhèn)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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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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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安馳皮卡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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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安馳皮卡汽車MC1021AC3G(米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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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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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云錦鎮(zhèn)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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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報價時注明交車時間。
2、報價函;
3、商品報價表;
4、采購合同(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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