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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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3.17 |
招標業(yè)主: | 高淳縣國有資產經營(控股)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江蘇現(xiàn)代資產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江蘇省 |
內 容: | 投資人資格要求 1、投資申請人應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與本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足夠的投融資能力。 |
江蘇現(xiàn)代資產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受高淳縣國有資產經營(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擬將高淳縣保圣寺塔文化園項目,采用BT(建設-移交)模式對外招商,通過公開競爭擇優(yōu)選擇投資人,F(xiàn)邀請符合項目條件并具有相應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的潛在投資人參與本項目的投資。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高淳縣保圣寺塔文化園BT項目
2、項目地點
江蘇省南京市高淳縣。
3、項目規(guī)模
高淳縣此次招商項目高淳縣保圣寺塔文化園位于高淳城東,石臼湖南路,占地面積約為35畝,建設項目包括:博物館、影劇院、圖書館,總建筑面積地上約為16000平方米、地下約為4800平方米。
4、項目總投資
項目總投資約為15000萬元人民幣。
5、質量標準
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6、安全標準
達到《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標準。
二、項目建設
1.項目建設方式:BT(建設—移交)模式。
2.項目建設期:19個月。
3.招商人:高淳縣國有資產經營(控股)有限公司
4.回購期限:五(5)年。
5.回購主體:高淳縣國有資產經營(控股)有限公司
6.回購擔保:招商人將向本項目投資人提供回購擔保,擔保額度為項目建設費用的50%以上。
6.回購計算辦法:具體計算方法將在招商文件中明確。
三、投資保證金
各投資人需要交納的投資保證金為人民幣300萬元整,保證金的具體交納辦法和時間將在招商文件中明確。
四、投資人資格要求
1、投資申請人應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與本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足夠的投融資能力。
2、投資申請人或投資人聯(lián)合體成員的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供)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且必須上一年度(資質證書為跨年度)年檢合格。
3、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4、投資人或投資人聯(lián)合體中一員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投資人報名程序
本工程對投資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式。投資申請人需滿足招商公告中的資格要求,并經審查合格后方具備招商文件購買資格。
有意向的投資人需將報名材料(加蓋公章)面送或郵寄至江蘇現(xiàn)代資產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報名。報名材料主要包括:
1.投資申請人提供經年檢或年審合格的資質證書(副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2.投資申請人近三年內獲得的榮譽獎項的證明材料;
3.投資申請人報名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原件;
4.其它關于投資申請人資格條件所要求的書面證明和相關資料;
5.以上資料裝訂成冊(共兩份),復印件要求加蓋投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編頁碼。除授權委托書外其它原件現(xiàn)場核驗退回;
6.投資申請人必須按招商公告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商人有權對投資申請人和其提供的資料逐一考察、核實。如發(fā)現(xiàn)不按要求報名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將視為不合格;
六、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2011年3月10日至2010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江蘇省南京市中山路55號新華大廈江蘇現(xiàn)代資產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郵編:210029
聯(lián)系人***
電話:***
報名材料須在2011年3月17日下午5時(北京時間)之前面送或郵寄至上述報名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