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攀機管采〔2011〕03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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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3.30 |
截止日期: | 2011.04.12 |
招標業(yè)主: |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 |
地 區(qū): | 攀枝花 |
內 容: | 供應商資格條件:凡具備以上設備經(jīng)營資質、具有“警用器材”銷售資質、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有履行本采購項目內容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資金狀況,三年內無重大違法活動記錄的供應商均可參加。 |
受市公安局委托,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將對其所需警用設備進行詢價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詢價,F(xiàn)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市公安局
二、采購代理機構: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項目編號:攀機管采〔2011〕039號
四、項目名稱:攀枝花市公安局警用設備采購項目
五、采購內容:干擾儀、通訊屏蔽設備、訊問椅等。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凡具備以上設備經(jīng)營資質、具有“警用器材”銷售資質、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有履行本采購項目內容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資金狀況,三年內無重大違法活動記錄的供應商均可參加。
七、報名前質疑:潛在供應商認為采購人提出的參數(shù)、報名條件、評分方法等有傾向性,影響其合法權益的,須在4月8日12:00前向我局書面實名提出質疑。(格式及要求請按照川財采【2010】58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
八、更正:質疑成立的,我局將在4月11日18:00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wǎng)上發(fā)布更正公告,供應商自行下載,我局不再另外通知(因供應商沒有下載更正而導致不相應的,采購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報名:
1、報名須支付采購文件工本費,每本¥200元,報名后概不退還。
2、報名時間:2011年 4月12日17:00之前。
3、供應商自行下載采購文件及更正,在報名時間范圍內直接匯款或轉帳至:開戶單位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開戶行 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攀枝花市分行 帳號 22-1322 0104 0010 568
4、不接受現(xiàn)金及現(xiàn)場報名,匯款或轉帳時間為報名時間。
5、匯款或轉帳時供應商須注明購買pjgc2011039號采購文件;供應商憑匯款憑證原件換取發(fā)票。
十、詢價截至時間:2011年4月13日9:30
十一、詢價方式:書面詢價,須發(fā)送電子文本。
十二、詢價內容:兩輪警用摩托車型號、價格、贈送物品、服務等。
十三、詢價地點: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機場路學府廣場)
十四、聯(lián)系人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