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建工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惠安縣精神病療養(yǎng)院(招標人)的委托對惠安縣精神病療養(yǎng)院門診綜合樓工程施工監(jiān)理(惠發(fā)改【2011】97號)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概況
1.招標編號:35052011067
2.項目規(guī)模:投資額約680萬元
3.招標范圍: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量清單內(nèi)容為準
4.標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
5.資金來源:自籌及上級補助
6.質(zhì)量標準:合格
7.工期要求:210日歷天
8.監(jiān)理服務期限: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且完成所有監(jiān)理業(yè)務為止
二、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
1、經(jīng)年檢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若企業(yè)法人工商注冊地不在泉州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須為按《泉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備案管理暫行規(guī)定》(泉建建[2009]9號)規(guī)定已取得駐泉分支機構備案的監(jiān)理企業(yè)。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級以上(含乙級)監(jiān)理資質(zhì)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監(jiān)理單位,必須是2011年度泉州市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項目預選監(jiān)理承包商名錄中的企業(yè)。
3、擬擔任本工程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國家或福建省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且不低于中級技術職稱。
4、投標人從企業(yè)所在地開戶銀行賬戶劃出的人民幣壹萬元投標保證金(不受理現(xiàn)金、匯票的繳款方式),投標申請人應在2011 年 7 月 4日17:30時前將投標保證金匯入招標人如下指定賬戶;
賬戶名稱:惠安縣會計核算中心;
開戶行:興業(yè)銀行惠安縣支行, 賬號:157300100100113058;
匯款憑證上用途欄注明本招標工程編號 (標準格式:投標保證金 11067 )并要求受理銀行錄入憑證。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根據(jù)惠政辦【2010】153號的規(guī)定,本工程必須建立遠程信息監(jiān)控系統(tǒng),接受縣規(guī)劃建設局管理。
三、本次招標項目采用隨機抽取法確定中標人,招標人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確定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合格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擬投標人可于2011年6月22日8:00至2011年6月28日18:00(北京時間)前以不記名方式登錄
泉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wǎng)獲取招標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 100 元人民幣。并打印”報名回執(zhí)”,須自行保存好電腦隨機生成的“報名號”及密碼。投標人如需購買本項目圖紙,請向招標代理機構預約訂購,圖紙另計,售后不退。訂購圖紙預約電話:***
網(wǎng)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具體操作方法詳見泉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wǎng)下載專區(qū)中的相關操作指南。
四、投標人應于2011年 7 月 5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前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到指定地點,逾期將不予接受。并同時提供“報名號”及密碼供招標代理單位確認其有效,投標人未能提供“報名號”及密碼或確認無效,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五、招標活動日程安排(北京時間)及地點
內(nè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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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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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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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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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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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2日8時00分至
2011年6月28日18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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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縣 建設工程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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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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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質(zhì)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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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9日11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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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答疑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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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9日17時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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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匯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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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4日17時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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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文件
(投標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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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9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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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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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9 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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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注:在本項目招標期間,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質(zhì)疑的答復等招投標信息,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均在泉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及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ǎng)上發(fā)布。請各投標人及時認真查閱,否則,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對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招標人:惠安縣精神病療養(yǎng)院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泉建工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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