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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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7.20 |
招標代理: | 鹽城天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鹽城市 |
內 容: | 工程規(guī)模:通用廠房4幢,工程計劃投資約300萬元。 |
關鍵詞: | 樁基 工程招標 |
一、鹽城東方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的鹽城光電產業(yè)科技孵化中心樁基工程已經鹽城經濟開發(fā)區(qū)經濟發(fā)展局批準建設。工程建設資金自籌、已落實。現該項目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yōu)選擇施工承包人。
二、鹽城天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參加本工程投標的申請人須進行網上注冊后方可參加該工程投標。
四、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鹽城光電產業(yè)科技孵化中心樁基工程。
(2)工程地點:位于鹽城經濟開發(fā)區(qū)五臺山路與漓江路交界處光電產業(yè)園區(qū)內。
(3)工程規(guī)模:通用廠房4幢,工程計劃投資約300萬元。
(4)發(fā)包方式:包工包料。
(5)質量標準: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6)工期要求:工期15日歷天(必須有4臺樁基同時進場施工)。計劃2011年8月1日開工。
五、發(fā)包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樁基工程包工包料施工。詳細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有效書面文件為準。
六、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地基與基礎工程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 二 級及以上施工資質(項目負責人***
(3)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無在建工程,如發(fā)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負責人***
(4)投標人須保證委托代理人、投標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投標人應提供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
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七、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
八、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附后評標細則)。
九、投標報名和獲取招標文件辦法:
投標申請人須登入鹽城市招投標網(‘新聞中心’欄目下詳見“通知公告”)進行網上報名注冊,逾時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本公告網上報名注冊的時間“自2011年7月12日17:00至2011年7月20 日17:30”(如在投標報名注冊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企業(yè)信息入庫,將導致無法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自2011年7月12日17:00至2011年7月22日17:30”。已完成網上報名注冊的投標申請人憑已完成網上報名注冊的打印回執(zhí)單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到鹽城市招投標交易中心(鹽城市鹿鳴路6號三樓)招標文件發(fā)售窗口購買(聯系電話***
十、申請人除不可抗力情況外,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經招標人提出查實后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十一、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guī)定(試行)》中規(guī)定情形的,招標人將拒絕投標報名。
十二、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十三、鹽城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投訴電話:***
鹽城市城鄉(xiāng)建設局招標辦公室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投訴電話:***
建設單位(簽章):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聯系人:孫泉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15-68665105 聯系電話***
15061616720
地址:鹽城經濟開發(fā)區(qū)招商中心5樓 地址:***
2011年7月12日
附件:
評標辦法
本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從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等四個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產生 3 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中標人。
一、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的資格對照招標文件資格后審要求提供的原件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審查以投標人提供的(1)投標申請人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2)投標申請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3)投標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或臨時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4)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5)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
二、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fā)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階段評審。
三、評標基準價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系數A,A的取值范圍為93%—96%,具體數值開標時由投標人代表現場抽簽決定。
四、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五、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 70分
1有效投標報價:
1.1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yè)成本價。
1.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控制價。
1.4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
2、報價分計算:
2.1參與詳細評審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最低的得70分。
2.2參加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最低有效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扣分約定:
3.1 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項目進行重點評審(分部分項少于10項的,全部清單項進行重點評審)。
3.2 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fā)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綜合單價計算表和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
3.5 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工程質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諾招標文件要求質量標準及以上的,得基本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諾工期滿足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滿足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廢標處理。
(四)施工組織設計20分
施工組織設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qū)間為19-20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guī)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
(6)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
(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9)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六、其它
1、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
2、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guī)處置。
3、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guī)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予以廢標處置。
4、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無效標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