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WT-RZGLCG2011-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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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7.28 |
截止日期: | 2011.08.16 |
招標業(yè)主: | 日東高速公路日照管理處 |
招標代理: | 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日照市 |
內 容: | 內容包括收費亭的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舊收費亭的拆除及收費亭下供配電線路改造等總包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項目說明。投標人不得對所投的貨物和服務分解后進行響應 |
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東高速公路日照管理處的委托,就其日東高速公路日照管理處收費亭供貨與安裝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人
單位名稱:日東高速公路日照管理處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
二、代理機構
單位名稱: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sdhyharz@163.com
三、招標內容
項目名稱:日東高速公路日照管理處收費亭供貨與安裝項目
項目編號:WT-RZGLCG2011-0060
項目內容:本項目位于日東高速日照段沿線,內容包括收費亭的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舊收費亭的拆除及收費亭下供配電線路改造等總包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項目說明。投標人不得對所投的貨物和服務分解后進行響應。
四、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招標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生產(chǎn)廠商工商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或等額外幣(匯率以本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準,下同)的企業(yè),代理商工商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2、生產(chǎn)廠商須具有國家交通部門出具的符合JT/T422-2000行業(yè)標準的檢測報告及中國交通部門頒發(fā)的《交通工程產(chǎn)品批量生產(chǎn)合格證》;
3、投標人若為代理商,則須具有生產(chǎn)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
4、本次招標不接受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時間:2011年7月28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山東海逸恒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濟南路369號四季圣園北區(qū)南沿街)。
3.售價:150元/套,售出不退(如欲郵購需另加郵費50元,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或延誤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4.投標人授權代表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向代理機構出具以下資格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代理機構留存)進行報名審核(報名審核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機構將不予辦理招標文件購買手續(xù):
4.1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2 投標人為生產(chǎn)廠商:①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②國家交通部門出具的針對公路收費亭符合JT/T422-2000標準的檢測報告原件 ③《交通工程產(chǎn)品批量生產(chǎn)合格證》原件;
4.3 投標人為代理商:①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②生產(chǎn)廠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或加蓋生產(chǎn)廠商公章的復印件 ③生產(chǎn)廠商的國家交通部門出具的針對公路收費亭符合JT/T422-2000標準的檢測報告原件或加蓋生產(chǎn)廠商公章的復印件 ④生產(chǎn)廠商的《交通工程產(chǎn)品批量生產(chǎn)合格證》原件或加蓋生產(chǎn)廠商公章的復印件 ⑤生產(chǎn)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原件。
六、踏勘現(xiàn)場
定于2011年8月2日上午9:30在日東高速公路日照零點收費站集合,統(tǒng)一安排投標人踏勘本項目現(xiàn)場,過時不候。
七、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和地點
2011年8月17日上午9:00—9:30(北京時間),代理機構在日東高速公路日照管理處七樓會議室(日照市煙臺路3號)接收投標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標截止日期
2011年8月17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九、開標日期、地點
代理機構于2011年8月17日上午9:30在日東高速公路日照管理處七樓會議室(日照市煙臺路3號)舉行開標儀式。
十、投標人欲參加本項目的投標,請與代理機構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