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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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0.09 |
招標業(yè)主: | 磐安縣第二中學 |
招標代理: | 磐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qū): | 磐安縣 |
內 容: | 工程概況:土石方挖方量約 3.96萬立方米、填方量約537.5立方米。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學校 中學 |
磐安縣第二中學校園擴建一期場地平整工程
編號: PA2011— 115 號
1.招標項目及條件
本招標項目磐安縣第二中學校園擴建一期場地平整工程 已由磐安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 磐發(fā)改投資(2011)7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磐安縣第二中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概況:土石方挖方量約 3.96萬立方米、填方量約537.5立方米。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應當具有土石方專業(yè)承包企業(yè)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的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3提交資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各一份并攜帶原件核對):1、企業(yè)簡介、介紹信、法人委托書;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三類人員”A類證書;3、擬派本單位建造師注冊證書、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上崗證書、“三類人員”B類證書、C類證書4、行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擬派建造師無在建工程、無安全、無質量事故證明。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5.申請報名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2011 年10 月 9 日上午 8 時至 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 5 時整(北京時間),在磐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街2號原財政局五樓)報名。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可憑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獲取招標文件;
6.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元,售后不退。
7.聯系方式***
招標人:磐安縣第二中學
地 址:***
郵 編: 322300
聯系人***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