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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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1.11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地鐵車輛TBU軸承委外維修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現(xiàn)對廣州地鐵車輛TBU軸承委外維修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項目名稱:廣州地鐵車輛TBU軸承委外維修
招標單位: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聯(lián)系人:余澤廣聯(lián)系電話***
二、項目招標監(jiān)督機構: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監(jiān)察審計部
投訴電話:***
三、項目實施地點:維修廠家
四、項目概況:
地鐵車輛TBU軸箱軸承在車輛進行架修和大修時需要進行專業(yè)化維修,維修廠家需根據檢測情況更換部分零部件,以及維修其余零部件,恢復軸承性能,確保車輛走行系統(tǒng)的安全性,提高地鐵車輛運營質量。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就廣州地鐵車輛TBU軸承委外維修項目進行招標,合同期為三年。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guī)模: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六、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七、投標報名時間: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上午9:30時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八、投標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1樓(廣州市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必須涵蓋軸承相關業(yè)務),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注冊資金達300萬元人民幣或以上。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十、資格審查方式:投標人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十一、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所有復印件資料的原件備查):
1.投標人須提交企業(yè)法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其身份證(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投標人須提交通過年審的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投標申請人須提交《投標申請人聲明》(附件一)及《廉潔協(xié)議》附件二(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投標人須遞交《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登陸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下載填寫并加蓋公章)。
如招標人需發(fā)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招標答疑中明確說明。
十二、投標人不足5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即:評標時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資格符合性進行審查,資格符合性審查合格條件只要有一項不通過,則視為符合性審查不通過。資格符合性審查不通過的投標書將被視為無效標,不對其商務標書和技術標書進行評審。若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單位不足3家,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若重新招標后合格的投標單位仍不足3家的,必須招標的項目,報有關項目審批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
十三、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本次招標的招標監(jiān)督機構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監(jiān)察審計部署名投訴。
十四、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和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網站等媒體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