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05 |
---|---|
招標業(yè)主: | 國家稅務總局 |
地 區(qū): | 江蘇省 |
內 容: | 尋源信息 尋源單號:*PJSF************ 標題:華潤新能源(**)有限公司 衣架、帶蓋茶杯采購 提交人:孔工 稅率(%):參考物料明細行 報價截止日期:****-**-** **:**:** 尋源類別:物資采購 聯(lián)系人電話: 聯(lián)系人郵箱: 狀態(tài):待報價 尋源策略:詢比價 幣種:人民幣元 |
尋源信息
尋源單號:6PJSF020201200105
標題:華潤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 衣架、帶蓋茶杯采購
提交人:孔工
稅率(%):參考物料明細行
報價截止日期:2020-12-09 12:00:00
尋源類別:物資采購
聯(lián)系人電話:
聯(lián)系人***
狀態(tài):待報價
尋源策略:詢比價
幣種:人民幣元
報價方式:部分報價
質疑截止日期:2020-12-07 12:00:00
發(fā)布時間:2020-12-05 00:38:08
聯(lián)系人***
尋源單位:B05_PJSF0_華潤電力(江蘇)有限公司
備注:
尋源明細
物資編碼 | 描述 | 數(shù)量 | 單位 | 稅率(%) | 備注 | 交易單位 | 收貨地址 |
---|---|---|---|---|---|---|---|
205040220366 | 帶蓋茶杯\陶瓷,400ml | 20 | 只 | 13 | B07_HANP0_華潤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 | 淮安市淮安區(qū)世紀佳苑60棟1單元101室 | |
205040120685 | 衣架\07061T\塑料\茶花\GB15607 | 100 | 支 | 13 | B07_HANP0_華潤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 | 淮安市淮安區(qū)世紀佳苑60棟1單元101室 |
條款
描述/Description | 詳細/Detail |
---|---|
合同價格 | 本合同總價含賣方將貨物運抵交貨地點并履行完其他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費用及賣方應繳納的稅費。合同總價在合同有效期內保持不變。如遇法定稅率調整,按合同的不含稅價格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新稅率調整合同金額。 |
供貨范圍 | 合同標的金額包括運輸費、技術服務費、13%增值稅、保險費及技術服務費等。 所有物資原則上按合同約定數(shù)量采購供應,但合同物資條目中按重量、體積、長度及最小包裝量作為結算單位的物資,經(jīng)買方同意可以按實際數(shù)量接收、驗收并結算,但實際接收數(shù)量不允許超過合同約定數(shù)量的10%或實際結算金額不得超過合同金額3萬元。其余計量單位的物資不允許超合同數(shù)量接收、驗收并結算。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全新的、質量可靠的貨物,并保證該貨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chǎn)權)。 賣方應提供與貨物安裝使用相關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
支付方式 |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2) 種執(zhí)行: (1)貨到經(jīng)買方驗收合格,賣方提供經(jīng)買方財務部門審核無誤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買方在 60 日內支付賣方合同總價的90%;剩余10%的合同總價為貨物的質保金,待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買方在 30 日內無息支付給賣方; (2)貨到經(jīng)買方驗收合格,在賣方提供經(jīng)買方財務部門審核無誤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買方在 60 日內支付賣方100%的貨款。 |
違約責任 | 1. 賣方提供的貨物與合同要求不符,買方有權不予結算相應貨款。 2. 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因運輸中的失誤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相應責任由賣方承擔,并按照買方要求從速補齊或更換。 3. 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價款 0.2% 每日的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0 日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賣方未按約定時間履行修理、更換等義務的,視同逾期交貨處理(按本條第3款執(zhí)行)。 5. 買方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的,有權以其認為適當?shù)臈l件和方式購買與本合同項下貨物類似的貨物,由此發(fā)生的額外費用由賣方承擔。 6. 賣方提前交貨的,需征得買方同意后方可發(fā)貨。賣方多交的以及品種、型號、規(guī)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買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一切保管費用以及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7. 貨物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收貨人的,賣方除負責將貨物在合同約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或買方指定的收貨人,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 第三人對貨物所有權或知識產(chǎn)權提出異議,由賣方負責處理,并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但不能免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其他義務。 9. 賣方按合同約定應支付的違約金低于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的,并應就差額部分向買方進行賠償。 10. 買方逾期付款的,每超過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 0.015% 向賣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11. 買方在支付逾期款利率累計息時,賣方須提供合法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
驗收方法 | 貨物送達交貨地點后,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組織驗收,如果發(fā)現(xiàn)與合同不符,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執(zhí)行。 |
安全環(huán)保要求 | 1. 賣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健康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健康的規(guī)章制度、技術標準,遵守買方安全、環(huán)保管理制度,接受買方的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檢查、考核。 2. 賣方供應貨物如需到現(xiàn)場提供安裝、拆除、調試等服務,須按電廠相關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出入證、參加廠內安全培訓、簽訂安全協(xié)議及交納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 作為責任主體,賣方對施工期間及施工內容投入使用后造成的安全事故、不良環(huán)境影響及由此產(chǎn)生的所有費用及損失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給第三人造成損害導致的賠償責任),并愿意接受買方依據(jù)EHS事故嚴重程度給予的處罰,并自愿放棄對買方的抗辯。 4. 施工涉及用火、臨時用電、進入受限空間、高處等作業(yè)時,賣方應辦理相應的作業(yè)許可證。 5. 賣方如涉及供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氧氣、乙炔、氫氣、化學用品、液氨、汽柴油、潤滑油等)貨物類時,應具備相應的經(jīng)營與運輸許可資質,進入廠區(qū)后相關運輸、包裝、接卸、堆放應符合安全環(huán)保及現(xiàn)場管理制度要求。 6. 賣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fā)生人身、設備安全、環(huán)境污染事故及社會治安、刑事案件等事件,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且買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
合同爭議處理 |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無效,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南京市建鄴區(qū)廬山路188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生效與合同份數(shù) |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zhí) 壹 份。 |
包裝、運輸要求 | 賣方按企業(yè)標準及運輸部門有關規(guī)定進行包裝,滿足運輸及裝卸的要求。 運輸方式為: 汽車 ,賣方負責貨物運輸,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
質量驗收標準及質保期 | 1、賣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技術標準,沒有國家、行業(yè)標準或者生產(chǎn)廠家的技術標準高于國家或行業(yè)技術標準的,按生產(chǎn)廠家技術標準執(zhí)行,有技術協(xié)議的不低于技術協(xié)議要求。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自貨物通過買方驗收之日起滿1年(含本數(shù)),在質量保證期屆滿之前,賣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對貨物實行“三包”服務。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長于上述質量保證期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 在從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之日起至質量保證期結束之日的期間,買方如發(fā)現(xiàn)賣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故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買方有權選擇且賣方須按買方?jīng)Q定采取以下補救措施:(1)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進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費用由賣方承擔。除非買方另行書面同意,修理工作應在30天內(含本數(shù))完成;(2)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更換不符合要求的貨物,費用由賣方承擔。除非買方另行書面同意,更換應在30天內(含本數(shù))完成。(3)買方將有缺陷的貨物退還賣方,賣方負責將被退還的貨物運離。在此情況下,賣方應退還已收取的貨款并承擔買方支出的安裝、拆卸、運輸、保險等買方額外支出的費用。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自賣方消除該缺陷后重新計算,由此產(chǎn)生的所有損失由賣方承擔。 2、 質保期特別約定 (1)質保期滿是指合同約定的質保期到期后雙方簽訂質量合格確認單或滿30個工作日。 (2)質保期內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一經(jīng)買方通知,賣方應于48小時內無條件免費返修,未及時返修的買方有權委托第三方維修,費用賣方承擔。返修后質保期重新計算,質保期內再次返修的,買方有權要求退換或降價處理。 如果因本合同貨物潛在缺陷造成的貨物損壞,無論質保期內或者質保期外,賣方對消除潛在缺陷承擔責任并賠償買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無論在質保期內或質保期外,當買方要求賣方進行現(xiàn)場服務時,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4小時內給予答復,賣方在雙方協(xié)商后的期限內為買方提供技術服務。 本合同中的貨物,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三包”期長于合同約定質保期的,適用“三包”期的約定。 |
貨物的交付 | 賣方應按以下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包括買方指定的其他方): (1)交貨(包括分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7天; (2)交貨地點:見合同收貨地址。 賣方應將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貨物安裝、使用所需的圖紙及合格證書) 1 套隨貨物一并提交買方,否則視同延遲交貨處理。貨物的實際交貨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包括備品配件)到達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為準。 賣方承擔貨物交付給買方之前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 |
報名地址:***